江淮晨报
昨天,苏、浙、沪、皖、赣四省一市的质监部门齐聚黄山,就食用农产品互认、互通和互监达成互认协议,只要加贴相应标志的农产品在流通方面将得到与本地同等待遇。
协议规定,凡经省级以上有关认证机构认定,并按规定加贴相应标志的粮油、蔬菜、干鲜果品、畜禽肉、蛋、奶、茶叶、水产品及土特产品等食用农产品,苏浙沪皖赣在产品互通方面给予本地相应农产品同等待遇。
实现无障碍流通也意味着在市场监管方面将更加严格。对违规企业,第一次向企业发出警告并责令其召回产品;第二次经原认证机构确认取消相应称号,责令退出市场。(颜耘 何保丰) |
[ 关闭窗口 ] |